优秀学生会干部(成员)评选办法
为了激发学生会干部(成员)为广大师生服务的热情,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鼓 励同学们在搞好自身学习的同时,积极投身到社会实践活动,协助学生做好学生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学校决定每学期对工作实绩突出,思想作风过硬,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干部(成员)进行表彰。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学生会干部(成员)评选方式:
1、校优秀学生会干部(成员)的评选由校学生会经考核推荐候选人,学工处审核、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审批。
2、系部优秀学生会干部(成员)的评选由系部学生分会经考核推荐候选人,系部审查,报学工处审核,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审批。
二、优秀学生会干部(成员)评选范围:
现任校、系部两级学生会的学生干部(成员)。
叁、优秀学生会干部(成员)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顾全大局,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与学校保持高度一致,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较高的群众威信,操行等级优秀,无处分记录。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3、热心学生会工作,全心全意为学校、师生服务,工作积极认真,有主动性、创造性,公正无私,任劳任怨,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并做出一定成绩。
四、评选比例:
评选比例严格按照《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会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第一名:优秀学生干部占50%,优秀学生会成员占40%;
第二名:优秀学生干部占45%,优秀学生会成员占35%;
第叁名:优秀学生干部占40%,优秀学生会成员占30%;
第四名:优秀学生干部占35%,优秀学生会成员占25%;
第五名:优秀学生干部占30%,优秀学生会成员占20%;
五、评选时间和表彰奖励办法:
1、优秀学生会干部(成员)每学期评选一次;
2、优秀学生会干部(成员)均发给荣誉证书,并填写《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会干部登记表》、《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会成员登记表》,存入档案。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工处
201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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