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期末,为进一步落实教学常规工作,规范管理,并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请做好以下工作:
结合每四周一次的教学常规检查,做好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掌握期末教学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教学计划及授课计划的落实,教学活动的实施,教学纪律与教学秩序等。加强管理,确保期末教学秩序稳定,圆满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全面考虑师资、设施设备、专业要求、课程性质和特点,教学方式等相关因素,兼顾必修课和选修课、校内教学和工学结合班教学,平衡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优先安排本校师资,择优聘请校外教师,合理安排教学任务,明确教学方式和教学实施要求。各系之间加强联系与协调,合理、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将教学任务落实好,做到师资优化配置、设施充分利用、教学有序运行。
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有序、安全、规范进行。各部门、各级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各环节的工作,切实端正考风考纪,维护良好的考试环境,本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初补考阶段,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1)各教学部门组织召开期末考试工作会议,提高对考试工作重要性认识,明确监考任务和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端正工作态度,严肃考试纪律,认真履行好各项监考职责,做到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2)监考人员应服从安排,按要求组织好各场考试工作,认真完成监考任务;如特殊原因不能正常监考的应及时提出申请,由本人确定调换人并经双方同意后填写《监考人员调整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
(3)各系组织考试期间的巡视工作,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记录,巡视人员应坚持原则,认真履行巡考职责;
(4)各系应对全体学生开展考前教育,进行考场纪律、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宣传教育,在学生中强调诚信公平的考试原则,并以舞弊行为的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为警示,告诫有作弊企图者端正认识,打消侥幸心理。考试期间,应随时掌握所属班级考风考纪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5)做好期末考试的出卷命题及试卷审核工作,各教学部门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关任务,严格标准,认真审核,杜绝试卷出差错,确保期末考试的正常进行;
(6)采用技能操作考核或其他不同形式考核的课程考试,经批准后,严格按照考核方案执行,系部加强指导,周密安排,充分准备,保证安全,考出实效。任课教师要保存考核的原始资料,并对考核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和反思,为考试改革积累经验;
(7)期末考试期间,教务处将及时对监考违纪、试卷差错等各种问题进行通报,各部门应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报告和处理意见;
(8)认真组织阅卷工作,规范成绩评定。本学期任课教师必须在课程考试(考核、考查)结束后3天之内完成阅卷评分并将成绩输入教学管理系统。教师批改试卷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评分标准合理评分,杜绝改卷过程中给同情分、人情分或仅凭印象给分的现象;
(9)做好教考分离科目组卷、考试组织、阅卷、分数统计、等次排名、表彰等相关工作;
5、完成教学资料的收缴、验收、存档工作。各系部在放假前将各类常规教学资料、教师业务资料等按类收缴,逐一验收,统一审核,归类存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齐全、完整、规范、真实。
6、认真完成课程教材选用申请审批工作,填写《选用教材审批表》,对课程教材进行合理选订,任课教师一旦选定教材,经审批后,必须严格使用所订教材授课,坚决杜绝给学生选订教材后又改用其它教科书上课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7、完成工作量的统计核算工作,及时报送教务处。统计核算教学工作量应与教学检查相结合,与教学计划、授课计划完成情况相结合,与教学实施过程相结合,与工作完成质量考核相结合,与教学资料审核相结合,尊重实事,严格把关,多退少补,确保公平。
1、及时下达教学任务书,收缴授课计划,编排下学期课表。
2、落实外聘教师,办理聘用手续,明确教学任务和管理规定、考核办法与课时酬金、开学时间和相关要求等。
3、统计选用教材种类数量,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配送和发放时间,确保新学期教学使用。
5、落实实践教学安排及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工作,做好实验实训耗材使用计划、审批、采购等相关工作。
6、分析期末考试成绩,统计不及格科目人数、核实缺考、作弊学生人数,抽查试卷、成绩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