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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条例

作者:时间:2009-02-27点击数:

班主任工作条例

(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范(试行)》、《江苏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及江苏省教育厅《对于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使9I果冻制作厂班主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正确评价9I果冻制作厂班主任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提高9I果冻制作厂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为医药行业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班主任的地位和作用

班主任是学校派往学生班级,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法律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养成训练,进行学习与生活指导;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主学习的能力,为学生成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公民,成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的主要负责者,是班级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对班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同时也是联系本班任课老师、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等各种社会力量,对学生进行综合教育的桥梁和纽带。学生的政治思想、学习成绩及班级风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班主任,为此,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校一项带有根本性的战略任务。

第二条:班主任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进步,关心国家大事,有鉴别是非的能力,能自觉抵制不良倾向,敢于同不良行为进行斗争。

2、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热爱教育事业,热心于班主任工作,具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无私奉献,埋头苦干,任劳任怨。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

4、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平等待人,办事公道;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师德修养好。

5、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理论,掌握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的一般规律和特点,具有思想工作要求的知识面和工作艺术。

6、拥护从严治校,坚持教书育人,严格管理,关心学生,热爱学生,理解学生,在学生中享有一定威信。

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担任班主任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叁条:班主任工作职责

1、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叁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八荣八耻”荣辱观教育,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学生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

2、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良好行为养成训练、心理健康指导及公民道德教育;有针对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遵章守纪教育。

3、对学生进行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的教育;掌握学生的课堂(包括听课,自习,实习)纪律情况和对各门课程的学习情况。注意总结学习经验,交流学习方法。经常与任课老师取得联系,沟通信息,及时反映教师对学生,学生对教师在教学和学习方面的意见要求,促进教学质量和学习质量的不断的提高。

4、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做好学生的入学教育、形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就业创业教育,重视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指导学生规划职业生涯。

5、强化对班级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对学生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讲究方法,做到严之有理,严之有道,严之有情。

6、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工作。建立班级学生自主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班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及模范带头作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

7、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关爱每一个学生,营造健康和谐的班级氛围,带领全班学生搞好班级竞赛及各项评先创优活动。

8、积极组织、指导班级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第二课堂活动和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其他各项活动,寓教于乐,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积极开展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实践活动。

9、根据《学生操行量化考核试行办法》,搞好操行考核,每学期给学生写出符合实际的操行评语,确定操行等级。

10、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定期召开家长会或向学生家长通报学生在校情况;定期与任课教师联系,每学期与每位任课教师联系不少于两次。

11、对学生中出现的各种违纪现象及时调查了解,及时批评教育,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严重违纪现象要及时向系部报告,按照系部要求积极配合学校进行教育和处理,并及时向学生家长通报。

12、制定班级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学期工作总结,按时向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凡班级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13、认真贯彻落实预备役学校《学员准军事化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14、毕业实习班班主任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1)配合系部按时完成毕业生生源报盘信息校对工作(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生源地区、身份证号码等)。

(2)按照学校、系部制订就业指导的指导性工作计划,积极对本班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就业指导的内容包括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心理和就业材料的准备、就业技巧等,促使本班学生顺利就业。

(3)按时组织学生填写、审核《江苏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专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高职生),做到真实、规范、准确、及时。

(4)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条件发放并认真组织学生填写学校召开“双选会”使用的《毕业生实习就业双选会推荐表》及每年12月份省教育厅发放的正式《推荐表》,做到真实、规范、准确、及时。

(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生实习就业“双选会”,关心学生择业心态、就业动态,及时掌握班级学生的就业状况,认真填写班级学生就业实习情况统计表,并及时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待就业登记表》。

(6)做好后续毕业生推荐工作。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公布有实习单位的情况下,及时与仍未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取得联系,配合系部落实学生的实习就业单位。

(7)认真办理好本班学生毕业离校手续,教育学生安全有序离校、文明离校。

(8)积极做好毕业生实习期间的跟踪管理。做到定期和学生联系,及时准确了解每位学生的实习单位、工作状况(特别是毕业生实习单位变动情况),积极配合系部处理好毕业生在实习单位发生的突发事件,消除不良影响。

(9)认真做好本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查、毕业证的填写及电子注册等工作,达到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生源地区及身份证号码准确无误。

(10)认真做好本班学生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积极协助系部及学工处做好学生档案的寄发工作。

(11)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毕业生派遣等工作。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将本班毕业生就业情况汇总至系部。内容包括:学生与单位签定的《协议书》、《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灵活就业的《就业证明》、继续升学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等,就业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单位地址、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有毕业生本人的签字。

(12)及时寄发毕业生的各种证件(如毕业证、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各种技能证书等)。

第四条:班主任工作制度

1、每周一为班主任坐班日,各班主任无论有课或无课,均须到校集中处理班级工作。不坐班时,也要经常到校检查班级情况和处理有关问题。

2、每周一下午为班主任例会时间,各班主任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听取指示,接受任务,沟通班级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检查布置短期内学生管理的重点工作。

3、在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性活动时,要求班主任到场的,班主任必须到现场组织指导(有特殊情况者要请假)。

4、班主任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⑴每周最少检查两操两次,及时掌握本班学生出操情况,保证出操人数和出操质量。

⑵每周最少深入学生宿舍两次,检查卫生、纪律、安全隐患及就寝情况,向生活老师了解学生生活习惯,督促检查学生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情况。每学期开学和放假期间必须到宿舍检查公物、卫生、学生物品放置情况,确保宿舍安全。

⑶每周最少察看晚自习两次,检查自习纪律,了解学生的意见要求。

⑷每周主持召开一次班委、团支部干部会,听取上周工作汇报,布置下周工作任务。

⑸每周最少检查考勤员的考勤工作两次,确保班级考勤准确无误。

⑹每周周一班主任例会后主持召开一次班会,总结上周班级工作,肯定成绩,明确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布置下周工作任务。

⑺每学期与班级每一名学生有准备、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谈心一次,对于表现差、学习差的学生每月一次谈心,并就时间、地点、内容加以记载,作为考核的一个重点依据。

⑻无特殊情况每位班主任必须参加班主任值班,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和规定。

5、对学生事假,必须从严掌握。根据《学生请假制度》,一天以内班主任可酌情给假,且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经班主任同意并由班主任向系部汇报后报系部审批,一周以上班主任、系部及学工处同意后报分管校长审批。

6、班主任必须熟悉“工作职责”,自觉执行“工作职责”,不体罚或变相体罚班学生。

7、班主任必须自觉接受系部和学工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的领导,每月最少向系部报告一次工作,及时完成系部、团总支和学工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8、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学术研究,吸收学生教育管理先进成果,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班主任每人每学年至少要撰写学生教育管理论文一篇并能积极参加学校学生管理教育课题的研究与探索。

第五条:班主任的聘任

1、根据班主任必须具备的条件,学校根据班级安排情况,将班主任聘用计划下到系部,由系部拟定初步聘用方案,学工处审核,校长办公室批准,全校教职工大会宣布。

2、受聘任班主任在系部、团总支和学工处、团委及有关处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3、经年度考核合格的班主任须跟班连任,直至学生毕业;不合格班主任或特殊情况下可中途解聘。

4、班主任工作是教职工担当教育工作的一部分,凡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者,作拒聘处理,安排校内待岗,超过6个月仍不能应聘者,解聘其工作。班主任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且担任班主任与否与学校岗位津贴挂钩。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主任为不合格班主任

(1)不能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宿舍、深入学生,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师生、家长反映强烈,经教育仍无改进者。

(2)违反学校规定,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重大伤害事故、重大责任事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教育处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者。

(3)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级班风、学风差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工作无法开展者。

(4)师德修养差,故意制造事端或散布流言飞语,影响安定团结,有损学校及教师形象或影响学生身心健康者。

(5)不服从学校、学工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及系部管理者。

(6)连续二个学期班主任考核成绩均为最后一名或班级宿舍为不合格者。(同时担任两个班级(含)以上班主任者按第七条中2(1)计算分数)

(7)拒不上交各种学生管理资料者。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者。

(9)由于工作缺位或不到位,使学校、集体经济财产遭受严重损失或造成学生起哄闹事者。

(10)因责任心不强,不能按时收集、上报、发放、邮寄毕业生各种材料而影响学校整体工作或本班学生就业者。

(11)在开展评优、评奖及特困生补贴评定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12)班费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者。

(13)一学期班主任工作例会无故缺席3次以上(含3次)者。

注:

1、对重大伤害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的解释

重大伤害事故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如死亡、伤残等事故。

重大责任事故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心理、生理的伤害,如产生心理障碍、与学校发生纠纷引起诉讼产生不良影响等事故。

重大伤害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由系部、学生工作处提出意见,校领导办公会决定。

2、不合格班主任从当月开始停发班主任津贴,免去班主任职务,本年度为不合格班主任,并视情节报学校处理,叁年内不再聘任班主任职务。

第六条:班主任的考核

考核机构:各系部、学工处、团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财务处及总务处等有关处室,进行综合量化考评,系部负责统计汇总和评定等次。

一、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和《班主任工作制度》所规定的内容,根据班主任的实际表现和班级的具体情况,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量化考核,每学期汇总考核成绩记入班主任考核档案;班主任年度考核总成绩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二、考核时以系部为单位,非毕业班班主任原则上分高职和中专两个组,按月进行考核,根据当月考核成绩两个组分别按一等占30%,二等占50%,叁等占20%的比例给予奖励津贴;毕业实习班班主任原则上分高职和中专两个组,从学校召开“双选会”当月开始,每月按规定内容进行考核,但不分等级,直至毕业生毕业当年最后一天,根据该阶段考核总成绩两个组分别按一等占30%,二等占50%,叁等占20%的比例给予奖励津贴。(注:若某组出现班级数少无法按比例分配,由系部提出分配意见报学校审批后实施;毕业实习班班主任在学生毕业当年7月份开始停发月班主任津贴)

叁、考核评分方法:

班主任当月评分按当月实际开展工作内容进行积分,缺项时该项为0分,分值上不封顶,下不保底,评分内容如下:

1、得分内容:

⑴当月班级竞赛分数。

⑵学生交费情况: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财务处统计各班学生交费情况,本学期各月均按此得分。欠费率为0得40分,其他班级按欠费率从低到高分为叁个档次:一档占30%,得30分;二档占40%,得20分;叁档占30%,得10分。

⑶学生学习成绩: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教务处统计各班学生考核成绩(补考后),本学期各月均按此得分。全部合格者得30分,其他各班按不及格门次/班级人数的比例从低到高分叁个档次:一档占30%,得20分;二档占40%,得15分;叁档占30%,得10分。

(4)当月班级竞赛名次比上个月班级竞赛名次每提高1名加1分。

(5)月文明教室5分/室,月班级文明宿舍5分/室。

(6)积极引导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爱校活动,在社会上带来良好影响(以报纸、电视新闻报道为证)者,每次得10分。

(7)积极参加9I果冻制作厂学生管理工作方面的课题研究并获得成果者,除享受9I果冻制作厂相关政策外,获得成果的:课题主持人每月得5分,其他参与者每月得3分。以学校社会服务与科研处提供的课题科研成果名单为准,每学期由系部统计,作为下一学期评分依据(同一学期内同时承担多个课题研究的,按最高分值只加一次)。

2、扣分内容:

(1)班主任例会不参加者扣20分/次;因公不能参加(以本部门领导证明为准)或因病、因事在学校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者除外。(注:请假手续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对补办假条者必须在其返校后3天内交给系部,否则按旷会处理)

(2)每周两操检查二次,检查不到位扣3分/次。

(3)每周宿舍检查二次,检查不到位扣3分/次。

(4)每周按学校规定时间召开一次班会、班团委会,不到位扣5分/次。

(5)抽查班主任工作手册记载情况,不符和规范要求者扣10分/次。

(6)各种需上交的学生管理材料不按规定时间上交或不符和要求者扣5分/次。

(7)班主任值班不及时到位或出现责任事故者扣5分/次。

(8)需班主任办理的事务不按规定时间完成或不符合要求者扣5分/次。

(9)学生放假或毕业实习离校时,宿舍、教室卫生检查脏、乱、差者扣10分/室。

(10)学生在校内出现严重违纪现象(如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偷盗、赌博、私藏有安全隐患的物品器具等)者扣5分/人。

(11)学生仪容仪表教育:每月以老师及学生会检查统计为准。班级学生中出现违反规定(指烫发、染彩发、留长发怪发、穿奇装异服、佩带各类饰件、穿拖鞋进入公共场所等现象)者,每出现一人次扣2分;开假证明者每人次扣分5分。

(12)学生不请假夜不归宿,每发现一人次扣3分;开假证明者每人次扣分5分。

(13)学生在校内吸烟,每发现一人次扣3分。

(14)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一个月不来校者每人次扣10分。

(15)对本班学生出现的各类违纪现象,不能按照系部要求积极配合处理扣10分/次,不处理或造成严重后果者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16)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不得私自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会餐或用班费给教职工购买纪念品。一经发现扣10分/次。造成不良影响者,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17)在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性活动及重要事件时,要求班主任到场的,班主任无故不到现场组织指导或到现场后工作不力影响后续工作的继续开展者扣15分/次。造成不良影响者,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3、毕业实习班班主任从学校召开“双选会”当月开始,除按以上得分与扣分相关内容考核外,还须增加以下考核内容:

(1)毕业实习: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进入毕业实习岗位当月开始,截止到学生毕业实习结束,每月考核一次。凡未有及时进入毕业实习岗位的,一经查实每人次扣3分;对虚报进岗者,一经查实每人次扣5分;对已进入实习岗位,未经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或系部同意而私自离开实习单位者,一经查实每人次扣10分;对在实习单位造成恶劣影响者每人次扣15分(以用人单位书面材料为准)。

(2)毕业生签约率:由系及招就处负责统计,毕业当年7月份(含)每月统计一次;签约率为100%得30分,其他各班签约率由高低分为叁个档次:一档占30%得20分;二档占40%得15分;叁档占30%得10分。

(3)毕业生就业率:由系及招就处负责统计,毕业当年7月份(含)每月统计一次;就业率为100%得20分,其他各班就业率由高低分为叁个档次:一档占30%得16分;二档占40%得14分;叁档占30%得10分。

(4)毕业生对口就业率:由系及招就处负责统计,毕业当年7月份(含)每月统计一次;对口就业率为100%得20分,其他各班对口就业率由高低分为叁个档次:一档占30%得16分;二档占40%得14分;叁档占30%得10分。

(5)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表反馈率:由系及招就处负责统计,毕业当年7月份(含)每月统计一次;就业情况调查表反馈率为100%得20分,其他各班就业情况调查表反馈率由高低分为叁个档次:一档占30%得16分;二档占40%得14分;叁档占30%得10分。(该表填写要规范,符合要求,否则无效)

(6)因班主任不负责任致使学生就业改派者,每人次扣5分,以前的就业率为0分。

(7)毕业生毕业率:由教务处或系部负责统计,在规定的月份内仅考核一次。毕业率为100%得20分,其他各班按毕业率高低分为叁个档次:一档占30%得16分;二档占40%得14分;叁档占30%得10分。

(8)毕业生离校公物完好情况:由总务处、系部及学工处负责统,仅在毕业生离校当月考核一次。公物全部完好者得20分(教室、宿舍),其他各班按赔偿金额/班级人数,比例从低到高分为叁个档次:一档占30%得16分;二档占40%得14分;叁档占30%得10分。

第七条:学年度校级优秀班主任评定办法及奖励

1、非毕业班班主任以本学年度两个学期班主任综合考核成绩按从高低的原则进行评定。毕业实习班班主任按考核办法到当年年底按考核总成绩从高低的原则进行评定。

2、同时担任两个班及以上班主任,按照以下两种办法之一进行(就高不就低)。

(1)考核成绩取其平均值再乘系数,两个班系数为1.1,叁个班系数为1.15,四个班系数为1.2。

(2)每个班级班主任考核成绩均在前50%,按考核成绩最好的一个班级进行评定。

3、优秀班主任按班主任人数的20%左右进行评定。

4、被评为优秀班主任者,学校发给荣誉证书,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学校适时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研讨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班主任者为校二星级班主任,在下一年的班主任工作中每月享受50元班主任工作津贴;连续叁年获得优秀班主任者为校叁星级班主任,在下一年的班主任工作中每月享受70元班主任工作津贴;连续四年获得优秀班主任者为校四星级班主任,在下一年的班主任工作中每月享受100元班主任工作津贴;连续五年获得优秀班主任者为校五星级班主任,在下一年的班主任工作中每月享受150元班主任工作津贴。

5、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的等级不得为优秀:

(1)班主任会议无故缺席两次及以上者;

(2)班主任手册填写不认真、不完整者;

(3)无故不完成学校或系部安排的工作任务者;

(4)在学校开展的重要评比活动或重要事件中把关不严,没有认真审核,影响工作的继续开展或造成不良后果者;

(5)班级学生受到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者;

(6)学年累计因病因事离开本职岗位30天以上的。

第八条:班主任津贴的发放办法

一、非毕业班班主任津贴以月考核津贴和班级人数形式发放:

1、考核奖:一等 280元/月;二等 200元/月;三等 120元/月。

2、.班级学生人数在45词50人之间的班级,班主任只发考核奖。

3、班级人数在51(含)人以上班级,班主任除发放考核奖外,再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如下:

班级人数在51词55人:月考核一等奖补20元/月;二等奖补10元/月,叁等奖补5元/月;在56词60人:月考核一等奖补40元/月,二等奖补20元/月,叁等奖补10元/月;在61词65人:月考核一等奖补60元/月;二等奖补30元/月,月考核叁等奖补15元/月;在66词70人月考核一等奖补80元/月,二等奖补40元/月,叁等奖补20元/月;71词80人:月考核一等奖补100元/月,二等奖补50元/月,叁等奖补25元/月;80人以上班级按考核奖励的双倍发放。

4、班级人数在40~44人之间的班级,班主任月津贴为:考核奖×0 .9。

5、班级人数在39人(含)以下的班级,班主任月津贴为:考核奖×0 .8。

二、毕业实习班班主任从学校召开“双选会”当月开始,每月每人暂发100元,余额在考核成绩评定后按等级一次性补发;各等级月津贴与非毕业班月津贴发放金额相同。

本办法从本学期开始试行,原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200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