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给予2008、2009届毕业生中尚存在不及格课程的同学一次补考的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有关班主任接到通知后,及时与相关同学联系,到教务处领取补考申请表、未报名者不安排考试。
2、考级课程《英语》、《计算机》请与社会服务与科研处联系报名。
3、在校同学重修考试仍未通过者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未参加重修者不得报名。
4、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含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
5、参加补考学生需要及时到位且必须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6、报名时间自通知下发起截止到第七周的周五(4月3日)过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