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校园暑期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0675-190JOC010315]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校园暑期修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2.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学府路6号
3.采购项目联系人:孙老师、王老师 电话:0516-82559063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3.采购项目联系人:温乔乔 电话:0516-83999306/85699499
叁、项目编号:0675-190JOC010315
四、采购项目
1.名称:校园暑期修缮项目。
2.数量:1项。
3.简要规格描述:包含浴室顶面工程1项、实训楼外墙改造工程1项和学生公寓屋面防水改造工程1项。工期:45日历天。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7.550074万元。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并取得《建筑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叁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公告发布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 6 月 19 日至2019年 6 月 26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3.方式:凭供应商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鲜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虫耻锄丑辞耻丑补颈辩颈03蔼163.肠辞尘),或将以上资料带至现场购买。
4.磋商文件费用采用电汇形式交纳,售后不退(电汇时备注栏请注明项目编号)。
5.文件费用及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账 号:11110154740005866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6.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交至代理公司账户,无论任何理由,磋商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磋商活动。
九、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与磋商有关信息:
1.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 7 月 2 日北京时间14:00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和磋商时间:2019年 7 月 2 日北京时间14:30
3.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及磋商地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开标室(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6室)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一、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二、询问和质疑
1.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温乔乔 联系电话:0516-83999306/85699499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十叁、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